法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10-14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未上传课程教学大纲的责任人请务必在16日之前上传。

    2、已经上传课程教学大纲的责任人和授课计划的老师务必于16日前检查有无错误或是否5年没有修改的情况。确保上传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无错误且至少5年之内有更新。

请点击下载:附件1: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专项检查的通知

请点击下载:附件2:福州大学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