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
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重
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中心,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大力推
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为实现福建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申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
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社会科
学研究成果。
3、本年度课题指南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应用对策研究、福建
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学科体系建设研究四个专题。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
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应用对策研究项目
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应用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应用对
策研究)。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含青年博士扶持项目)。
4、《课题指南》条目除应用对策研究专题外,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
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
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均可申报自选课题。
5、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人须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
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1日后出生),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
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博士扶持项目申请人
应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同时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社
科规划项目。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
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福建
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
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给予撤项处理。
7、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
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扶持项目)1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
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
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8、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一年内完成;除特殊情
况外,专著要在二年内完成。
9、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
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
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
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项。著作
公开出版后需报送我办三套。
10、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含课题指南、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项
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可从福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
(http://www.fjskl.com.cn)查询下载。项目申请人须提交3份纸质项目申
请书(须为2011年版)和6份课题论证活页,并将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至
kycs@fzu.edu.cn。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
论证活页用A3纸双面印制。
11、项目申请书中第七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填写: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
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校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并承担本
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同意申报。”;落款时间请填写:“2011年6月
10日”。
12、我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13、截止2011年5月31日前,省社科规划项目在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
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结项材料已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的除外。
14、我校经费管理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福州大学
帐户:1402013409008800551
开户行:福州市工行凤凰支行
15、校社科处联系人:江永真,联系电话:2286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