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社科联通知,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
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会议精神和《中共福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
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建设海峡西
岸经济区建设和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学科组和成果形式
1、本届评奖的学科组包括:(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经济理论;(5)应用经济
(一);(6)应用经济(二);(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12)人口学、
民族问题;(13)历史学、考古学;(13)宗教学;(14)中国文学;(15)语言学;(16)外国文学;(17)新闻学;
(18)图书馆、情报、文献学;(19)艺术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决策咨询。
申报者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组,以便按所报学科组进行评审。
2、申报的成果形式包括:(1)专著;(2)调研报告、研究报告;(3)论文、系列论文;(4)工具书、科普读物;(5)
教材、古籍整理;(6)译著。
申报者应根据申报成果的形式选择。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时限: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在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且未申报参评福建
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2.申报对象:我省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省外作者研究福建问题的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1)每人限报1项成果(非第一作者不受此限)。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出现个人名字的视同个人成果),申报
数量不限;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参评,但其中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报;
(3)丛书只以单本申报;
(4)我省作者与外省作者合作的成果,只评我省作者完成的部分。未能明确我省作者所完成部分的成果不能参评。
3.申报范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各级公开报刊(即有“CN”号)发表
的论文、调研报告;不宜公开发表的内部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为领导决策或有关部门所采纳,获得明显经济效
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须附有厅级以上单位的采纳应用证明)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成果时限确定标准: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不以转载和摘登的日
期为据;内部调研报告等,根据其被厅级以上有关决策部门或者领导机关采用的时间来确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下列成果不在此次申报受理范围:
(1)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2)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以及电子音像作品;
(3)未公开发表和出版又无被厅级以上单位采纳应用证明的成果;
(4)凡已得到国家部委、省级人民政府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5)版权有争议的成果不能参评。
四、申报步骤
1.申报人登录省社科联网页(http://fjskl.com.cn)下载通知附件并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建省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
《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须特别注意选择与参评成果形式相应的《专家评审表》),连同参评成果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
处理的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匿名指成果中有关个人和单位信息都必须隐去)送交校社科处(行政北楼东
324)。
五、报送材料及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参评成果(含参评附件)一式6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
原件1份、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同时将《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skclinw@fzu.edu.cn
上述所有表格均用计算机填写。《申报评审表》、《专家评审表》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胶装。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7日。
3、联系人:林伟 联系电话:22865053
校社科处
2011年6月9日
附件:
1.申报评审表.doc
2.专家评审表(专著).doc
3.专家评审表(论文).doc
4.专家评审表(研究报告).doc
5.专家评审表(教材、古籍整理).doc
6.专家评审表(工具书、科普读物).doc
7.专家评审表(译著).doc
8.学科组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