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党总支审查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工作,现对拟备案的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杨晓晖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