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备案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10-23 [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校团委、基层党支部推荐,我院党委于 2023年10月23日备案,同意确定吴嘉怡等35名同志为发展对象,选送参加校党委党校第26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现将备案名单公布如下:

校团委推荐:

2022级本科生党支部:黄东翔

基层党支部推荐:

2022级学硕一班党支部: 吴嘉怡、郑皓若、邢淇

2022级学硕二班党支部: 陈浩翔、韩滨悦、詹鸿霞

2022级学硕三班党支部: 李沛琳、林嘉宾

2022级专硕一班党支部: 陈云仪、李廷柯、崔郁萌

2021级专硕二班党支部: 彭子昂、凌钿青、吴涵晨

2021级专硕三班党支部: 陈嘉豪、李昆玲、林子越、陈忠浩

2021级专硕四班党支部: 张仪、余晨曦、余丽芳

2022级本科生党支部: 曾思琦、阮煜淇、苏景瑶、肖若若、欧靖铭、余雅楠、袁金敏、蔡依灿、冯晔、黄朵、吴铮、尤璋明、张宸睿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办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