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各党支部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审查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工作,先对拟备案的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2023级博士研究生党支部3名:苏秀雅、陈陆洋、唐浩杰
2023级研究生学硕二班党支部7名:赵灿、林学瀚、薛炜颖、黄嘉婧 李孟瑶、林可凝、徐丽婷
2023级研究生学硕三班党支部6名:叶远韬、张新新、吴雨柔、杨伊璇、黄婧、沈君燕
2023级研究生专硕一班党支部6名:李凯茵、尤豪婧、强雨新、吴冯琳、柯雨露、李若婷
2023级研究生专硕二班党支部6名:赖泓冰、陈琳、郭嘉仪、艾福珍、 麦碧瑶、陆颖秋
2023级研究生专硕三班党支部5名:赵浩珺、查依乐、张育翔、连钰欣、朱烨苗
2023级研究生专硕四班党支部5名:穆传凯、谢培鑫、廖伟博、黄蔚歆、张燕华
2023级法学本科党支部22名:林欣、杨宁馨、何文静、王伊蕊、陈福临、姜兆惠、陈琛、帕孜娜、王雅文、邱奕晓、陈哲浩、陈家源、贾倩婷、郭莎莉、黄伟铭、黄若凡、张贝迪、潘佳晗、陈若冰、陈君赫、王紫辰、李欣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