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异动认定类别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2-04-20 [ 来源]: [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异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类别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2420日至2022422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6285(学工办)。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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