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别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1-11-18 [ 来源]: [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学〔2019〕33号)》的要求和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类别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6285(学工办)。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1 年 1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