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
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学〔2019〕33号)》的要求和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类别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1日,如有异议,敬请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6285(学工办)。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1 年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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