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社会、经济”学术讲座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8-10-27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8年10月27日下午3:00,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社会、经济”学术讲座于福州大学法学楼233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为西南政法大学商文江副校长,福州大学法学院丁国民副院长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丁国民副院长对商文江副校长莅临我校参加60周年校庆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其卓越的学术成果和丰富的实务工作。随后,商文江副校长从三个方面阐述了法律、社会与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法律与社会方面,他指出社会环境是法律制定和存在的土壤,法律是针对社会关系中的侵权行为拟制的,有效的社会治理是法学教育的目的和初心;法律与经济方面,他认为二者最开阔的交集地带是合同,法学界有必要提高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关注,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合同法律体系;社会与经济方面,他对良好的社会治理和良性的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关系做了说明。讲座最后,商文江副校长作总结发言,提出“无论是社会还是经济,法律既是运行的框架,也是流动的线条”的观点,引发现场学者的热烈探讨。

本次讲座为我院师生理解法律与社会、经济之间的联系提供思路,也提高了我院学子探索法律对现实问题的回馈的积极性。

 

 

文/王语嫣  图/王语嫣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