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刑法基本原则的古今绝续”讲座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9-01-03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9年1月3日下午3:00,“刑法基本原则的古今绝续”讲座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232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福州大学法学院黄源盛教授担任讲座主讲人,福州大学法学院段晓彦副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会议伊始,黄源盛教授以“变?不变?”为设问话题切入,从法的形式变迁和动态发展中引出其对刑法存在目的的思考。接着,黄源盛教授以时间、空间、事实三个维度为坐标,逐一阐述传统法、近代法与现代法的历史发展。其用图表的形式直观展现法律与伦理道德的关系,指出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伦理的分合界限,并在“法律即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基础上深入探究法律现象背后的人性、情理与法意。最后,其总结了前述基本观点,并引“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的诗句与在场师生共勉。

师生互动环节,黄教授与现场师生就“大陆法律如何理性回归传统”、“‘法益’一词在刑法中的适用频率”、“法律应合理解决传统与现代、国内与国际的矛盾”等议题展开探讨,深入挖掘刑法基本原则于国家治理的潜在价值。

此次讲座中,黄源盛教授对刑法基本原则等问题的解读角度新颖、条理清晰,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启发性和实用性,加深与会者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为我院进一步开展刑法方面的研究提供思路。




文/尚怡瑾  图/吴舒瑶  核稿人/黄海艳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