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法学名家讲坛】黄源盛:法学研究方法与人文素养

[ 发布时间]: 2019-11-06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9年11月3日晚7:00,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法学研究方法与人文素养”于福州大学法学院232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福州大学法学院黄源盛教授担任讲座主讲人,福州大学法学院吴杰博士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部分教师及2019级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会议伊始,黄源盛教授通过比较法律知识与法学智慧,指出目前海峡两岸法学教育尚有不足的现状,并提出四大指标引导学生开启深度人文思索:在人性论层面,其阐明法律与政治存在的意义在于规范摇摆于神性与兽性之间的人性;价值观层面上,黄教授以同性恋、安乐死合法化及死刑存废为例,说明法学研究属价值抉择问题,并无绝对权威式对错;方法论层面上,其基于案例分析点明方法论是法的终极关怀之观点;在历史观层面,黄源盛教授通过诠释历史的现象、根源及其意义,强调了尊重历史、了解历史的重要性。此外,黄源盛教授从“为学三度与人生三养”、“法律人生命的自转与公转”、“智慧、知识与人生格局”三个维度阐释了“法学研究与人文素养”,鼓励在场师生热爱生活、活在当下,从而成为自在的人,成为法律的工程师。最后,在座师生根据讲座内容发表感悟并就相关问题与黄教授进行交流互动。



黄源盛教授风趣幽默、才情斐然,以其丰富人生阅历与法学研究积累向在座师生分享法科学习的经验体悟,有利于与会师生提升法学专业研究水平与自身人文素养。



文/许昭冰  图/葛远峰  核稿人/沈烨娜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