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19:00,福州大学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我国刑事政策学的梳理及未来刑法学科的发展”于福州大学法学楼428会议室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苏州大学国家监察研究院院长、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健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刑法博士点负责人李晓明教授主讲,我院刑法教研室主任何群教授担任主持人,王猛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主持人何群教授对李晓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何群教授指出,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背景下,刑事政策学作为刑法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立足本土实践展开系统性研究,仍有待各位学人继续深耕。刑事政策学作为服务国家犯罪治理的重要学科,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责任重大。
正式分享环节,李晓明教授首先从刑事政策的概念界定切入,对比中西方刑事政策的定位差异。随后,系统梳理我国刑事政策的历史演进脉络,从古代“宽猛相济”的传统思想渊源,到革命战争年代“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三次“严打”、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直至如今“十五五”规划建议中再次强调的“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接着,围绕刑事政策的理论体系,李晓明教授辨析了“基础理论”与“理论基础”两组容易混淆的学术概念。在储槐植先生“刑事一体化”思想之上,他进一步提出“刑事法律与科学研究一体化”的学术观点,主张将侦查学、犯罪心理学等科学维度纳入刑事研究的整体框架。针对刑法基础理论,李晓明教授对传统犯罪三特征、罪刑关系、法益理论展开反思。法定犯时代,部分行政犯首要侵害的是社会秩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法益;主张将传统“罪刑关系”拓展更新为“罪责关系”,兼顾各类非刑罚处罚措施。同时围绕微罪体系、保安处分措施、刑法法典化、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等议题,展开了体系化、精细化的剖析。强调我国刑法典的修订完善需要充分吸收传统刑律文化精华,立足本土实践,创新性地发展我国的刑法学。
讲座尾声,李晓明教授展望刑法学科未来发展方向。依托多年行政刑法的研究积累,提出“规制刑法学”的学术构想,为同学们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与思考方向。
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师生踊跃提问,围绕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学的关系、行政法秩序与刑法秩序的区分、刑法第37条定罪免刑等前沿难点问题向李晓明教授请教。李晓明教授耐心细致地逐一回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何群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高度肯定本次讲座带来的学术启发,并鼓励同学们立足中国本土法治实践,深耕刑事政策研究,积极投身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本次讲座史料详实、学理深厚、观点新颖,李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造诣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专业而不失生动的表达,帮助同学们厘清我国刑事政策的发展脉络、打开了刑法基础理论研究新思路,对福州大学法学院刑法方向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图文:张岚捷
核稿:何群
编辑:张岚捷,史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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