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福州大学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原理”于福州大学法学楼233会议室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晨颖教授担任主讲人,我院杨莉萍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师生共同参与。

讲座伊始,杨莉萍副教授对张晨颖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是其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如何理解反垄断法律责任的功能定位、制度设计背后的法理逻辑,既是理论深水区,也关乎我国反垄断法治实践走向。张晨颖教授长期深耕经济法学与竞争法领域,在反垄断法基础理论、法律责任体系等方面造诣深厚,研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关怀。
讲座中,张晨颖从反垄断法的损害理论切入,以矿泉水定价为例,借助供需曲线图演示垄断高价如何导致消费者剩余减少、生产者剩余分化及社会总福利净损失。她指出,价格由均衡价提高时,消费者必然受损,生产者损益不确定,部分获得超额利润,部分因销量下降而受损;从社会总福利看,买卖双方总福利存在净损失。这从经济学源头揭示了反垄断的必要性。她进一步指出,垄断本质是市场机制失灵及其具体成因。在此基础上,她剖析了反垄断法律责任认定的侵权法路径。但在反垄断语境下,过错是否应当考察、不同案件结论是否相同,值得推敲。她以情景假设引导思考:主动违法与被动违法的情形下还需回到过错与行为效果的关联性具体分析。围绕2022年《反垄断法》修正,张晨颖系统梳理了法律责任制度的重大变化。在“达成与实施”的认定争议问题以及违法所得与民事赔偿衔接的问题上,她结合《反垄断法》修改过程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她认为,法律责任是实现立法目标最后一道屏障,反垄断法的魅力恰在其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并非人为制造,而是源于市场本身的千变万化;在尊重市场的前提下进行法律规制与干预,如何划出那条恰当的线,永远比定性本身更为困难。
在互动环节,张晨颖教授对现场师生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尽解答,在场师生围绕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难点、AI时代竞争法的应对、后继民事诉讼中违法性认定的举证责任等前沿议题积极讨论。
本次讲座深入浅出、旁征博引,既有对经济学原理的深刻剖析,又有对法律制度的精细解读,更包含对体系性问题的前瞻反思,充分展现了张晨颖教授深厚的学术功底与对法治实践的研究热忱,为我院师生呈现了一场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的学术活动。对未来学院经济法学方向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文稿:许卉
摄影:青通社
核稿:杨莉萍
编辑:解泽萱
责编:陈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