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任喜荣:“立法主体的宪法说理义务”

[ 发布时间]: 2024-12-19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4年12月13日下午15:00,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立法主体的宪法说理义务”于福州大学法学楼232会议室顺利开展。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主讲,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智教授担任主持人,福州大学法学院陈应珍副教授与谈,福州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共同参与。

讲座伊始,李智教授对任喜荣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并隆重介绍了任喜荣教授的学术成就。

在讲座中,任喜荣教授首先从宪法解释实践中的几个实例论证了宪法条文解释“缺位”的现状,指出立法机关负有进行详细宪法说理的义务。随后,任教授介绍了对立法进行宪法说理的义务来源,并分析了“最高权力机关在宪法说理上仍保持谦抑立场”现象产生的原因。最后,任教授提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宪法内涵的主要阐释者,应当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加强宪法说理。在问答环节,陈应珍副教授对讲座进行了脉络梳理,并对讲座的疑难部分提出了针对性问题。任喜荣教授对与谈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分别作了详细解答。

讲座尾声,福州大学法学院陈俊秀副教授对讲座的内容发表总结,分享了本次讲座的心得与收获,并再次感谢了任喜荣教授的到来。最后,全体师生以最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任喜荣教授学术分享的感激。

在本次讲座中,任喜荣教授以娓娓道来的方式,循序渐进地让同学们了解到学术前沿的理论成果,学习了立法主体在宪法说理中的义务。在场师生皆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文案:郑旭辉

图片:郑旭辉

核稿:李静婕

编辑:林焓丹

责编:陈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