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庆系列名家讲坛第一讲 | 陈瑞华:“企业合规的理念与制度”

[ 发布时间]: 2021-12-10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1年12月7日晚,福州大学法学院“20周年院庆系列名家讲坛”正式开启。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通过线上方式为我院师生讲授“企业合规的理念与制度”。我院李辞副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讲座协办单位上海靖予霖(福州)律师事务所陈柳明执行主任为讲座致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 陈瑞华教授

福州大学法学院 李辞副教授

上海靖予霖(福州)律师事务所 陈柳明执行主任

陈瑞华教授通过中兴通讯公司、西门子公司及湖南建工集团的企业合规整改案例阐释了企业合规的理念,指出合规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避免企业遭受最严厉的制裁后果,而建立的一套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合规并非等同于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依法依规经营仅是企业合规的目标之一。

陈瑞华教授阐述了企业合规的三大要素:一是合规风险,合规风险包括企业因违法违规而遭受的行政处罚风险、刑事制裁风险、国际组织制裁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格剥夺风险;二是公司治理,合规的管理体系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管理体系,来源于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革命,即源于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商业伦理等,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与道德利益;三是企业通过合规管理制度达到的效果与目的,包括社会责任目的、可持续发展目的与有效监管目的。

陈瑞华教授进一步总结了企业合规的三项制度保障与激励:一是行政合规激励机制,即企业通过建立有效合规计划而获得行政监管部门对轻微违规不处罚的处分,或获得宽大行政处罚,乃至与行政监管部门达成行政和解;二是刑事合规激励机制,包括实体上使合规成为无罪抗辩事由与宽大量刑情节,程序上建立轻微单位犯罪合规相对不起诉制度与合规监督考察制度;三是国际组织制裁合规制度,主要针对参与国际招投标业务的企业,以合规换取宽大处理,解除世界银行和五大国际区域银行的联合制裁。

本次讲座精彩纷呈,陈教授详尽阐述了企业合规的理念与制度,通过理论原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为同学们打开了学习企业合规这个跨部门法的新兴法律问题的大门,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也受到线上观看讲座的学者、律师、同学们的高度认可。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