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东南法学论坛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05-05-0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东南法学论坛

关于举办"第四届东南法学论坛"的通知

 兹定于2005年6月18日至19日在福州大学法学院举办"第四届东南法学论坛",本届论坛主题:"循环经济与法",分论题:

 ①循环经济立法的法理探讨(如循环经济立法的目的、价值体系和方法论;生态资本、资源阈限与市场失灵;理性人、经济人、生态人与政府失灵等理论探讨);

 ②循环经济法制与传统经济法制之区别;

 ③循环经济立法的企业社会责任;

 ④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构建;

 ⑤其他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问题探讨。

 论坛形式:本届论坛诚邀国内各方专家学者参加,与我院师生通过发言、提问、争鸣、辩论、点评等多种方式,共同对论坛主题展开深入探讨。

 论坛时间:2005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报到。
2005年6月19日(星期日)下午离会。

 联系人:陈永枢:(0591)87893282(办) 13338291680
邹 雄:(0591)87892563(办) 13809543041 传 真:(0591)87893282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