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的目的和任务
1、测评学生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能力
2、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独立处事的能力
3、检验本专业的办学效果,为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服务
4、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收集信息资料
二、实习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处理好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4、制定好个人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汇报工作。实习结束时须提交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实习半月报表、实习指导记录、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书面材料
三、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2006年8月召开教研室会议,具体部署03级毕业实习工作
2、2006年9月初,统一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
2006年9月18——2007年1月为毕业实习阶段(共18周),最后一周返校写总结与交材料。
1、学生到达实习单位报到后,一周内寄回一式三份《实习回执表》(网上下载)至法学院。
2、实习开始,逐日写好实习日记。
3、每周至少向指导教师电话汇报一次实习情况,并作好实习指导记录(记录每周的汇报日期、时间、内容)。
4、每半个月填报1份《毕业实习半月报表》(网上下载)。本次毕业实习共须上交8份半月报表。
5、教师应批阅《毕业实习半月报表》,同时,向学生反馈指导意见
6、实习期间法学院将统一安排教师巡视实习情况,并提交实习巡视报告存档
7、实习结束前,请实习单位填好实习单位鉴定表由实习学生带回学校
(三)总结阶段
1、学期末结束毕业实习,撰写毕业实习总结
2、学期末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实习总结。同时将实习计划表(网上下载)、实习回执表(网上下载)、实习日记、实习半月报表(八份) (网上下载)、实习指导记录(18份) (网上下载)、毕业实习日记本、实习单位鉴定表(网上下载)、毕业实习总结整理齐全,装入档案袋上交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核对学生所交资料,批阅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并根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上报系实习领导小组
4、由指导教师组织本组学生交流实习心得,并做好记录
5、每位指导教师根据本组学生实习情况,撰写本小组实习总结
四、实习方式
1、部分由院统一联系或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
2、学生应在某一固定岗位上独立完成实习任务。在完成好该岗位实习任务的前提下,也可换岗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实习
3、各教研室和实习单位分别指派责任心强、素质高和经验丰富的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专业教师的指导采用定点指导和巡回指导、当面指导和电话指导、日常检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毕业实习组织领导小组,小组负责人由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担任,具体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
六、实习考核
1、实习考核由实习单位鉴定、实习半月报表、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小组交流以及实习的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巡视情况等几部分组成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级评定。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6-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