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研讨会”

[ 发布时间]: 2008-05-16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5月15日下午3时,法学院在院办115会议室召开了以“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为主题的研讨会。法学院党委书记倪朝兴、副院长邹雄、党委副书记庄晨忠及法学院全体教师参与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倪朝兴书记主持。会议的开始,倪书记向与会者传递了汶川地震的最新情况,并且呼吁全体教师伸出援助之手,为灾区人民捐款。接着,倪书记汇报了法学院工作的分工情况、研究生招生情况,学院的教改工作及精品课程的情况,还以十三个字精辟地概括了大学教师的职责:埋头做事、抬头做人,认真做学问。

在会议的核心环节中,王枫、沈跃东、刘清生、王玲等老师根据法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就“实践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纷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些老师认为,法学院目前设置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成效不大,大多数同学只是做一些程序性和表演性的东西,没有能够真正投入到审理案件的实践之中。同时,毕业生的实习和复习考研时间有冲突,希望得到改善。另外,基于学生的实战经验不足和毕业论文空洞、无病呻吟的毛病,老师们认为可以将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融合在一起以避免学生论文的空洞,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参加实习的热情。还有一些老师认为,实践教学和课堂教学要结合起来,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整个研讨会气氛热烈,老师们各抒己见,对案例分析课、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关系进行了深刻的讨论,也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改革提出建议。

研讨会尾声,邹雄副院长总结了此次会议。他认为,通过广泛深入的讨论,老师们可以互相启发,交流自己的看法。在未来不管教学方法如何的改变,必须在老师中统一思想、统一要求。同时,对学生的培养重在能力的培养和基本素质的培养,包括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最后他强调阐述了对“创业型办学模式”的理解,要求老师在教学和科研上走创业型的路。

本次研讨会在教师的激烈讨论中落下帷幕,长达3个小时的研讨会为教师们建立一个平台,自由的发表看法,同时也为法学院更好的建设铺设了一条道路。

 

(法学院记者团 邓梅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