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福州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博士点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0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如下:
1、复试考生报到时间地点:2008年5月4日上午9:00-11:00,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525室。
考生报到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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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30元复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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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应持学生证)、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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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由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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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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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硕士考生资格审查表”,此表格考生必须亲笔填写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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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不用提交,考生自己留着体检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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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信封上填写通讯地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于邮寄录取通知书)
2、复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复试内容: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申请材料评价)、专业英语测试。
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60分,专业英语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3、复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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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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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英语测试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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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面试,面试时间约20分钟/生。
4、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专业课及专业外语笔试时间:2008年5月4日下午2:30-5:00
笔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212室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面试时间:2008年5月5日下午3:00开始
面试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文科楼527室
5、复试要求及评分方式:
笔试按试卷要求闭卷作答。面试按面试试题要求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20分钟,复试小组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予以评分(评分时需综合考虑考生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信等材料的评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其他成员所给的分数的平均值。
6、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秘书立即将复试记录、复试成绩送交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