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5级法学本科专业
毕业实习指导书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1、测评学生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处理实际法律事务的能力;
2、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独立处事的能力;
3、检验本专业的办学效果,为专业的建设和改革服务;
4、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写作收集信息资料。
二、实习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处理好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4、在实习申请表中制定好个人实习计划,做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汇报工作。实习结束时须提交实习申请表、实习日记、实习半月报表、实习指导记录表、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书面材料。
三、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2008年8月召开院教学会议,具体部署2005级毕业实习工作;
2、2008年9月上旬,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
2008年9月14——2009年1月3日为毕业实习阶段(共16周),最后两周返校写实习报告、进行实习交流与交材料。
1、实习开始时,填写《毕业实习申请表》(网上下载);
2、学生到达实习单位报到后,一周内寄回一式三份《实习回执表》(网上下载)至指导老师;
3、实习开始,每个工作日逐日写好实习日记;
4、每周至少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实习情况,并作好实习指导记录(记录每周的汇报日期、时间、内容),实习指导记录表每周1份,本次实习共须上交16份指导记录表;
5、每半个月填报1份《毕业实习半月报表》(网上下载),半月报表由学生和单位导师填写,单位导师应当签字确认。本次毕业实习共须上交8份半月报表;
6、教师应审阅《毕业实习半月报表》;
7、实习期间法学院将统一安排教师巡视实习情况;
8、实习结束前,请实习单位填好实习单位鉴定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实习学生带回学校。
(三)总结阶段
1、学期末结束毕业实习,撰写2000-3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
2、学期末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实习报告。同时将实习申请表(网上下载)、实习回执表(网上下载)、实习日记、实习半月报表(八份) (网上下载)、实习指导记录表(16份) (网上下载)、实习单位鉴定表(网上下载)、毕业实习报告整理齐全,装入档案袋,将资料袋封面的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完整后上交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核对学生所交资料,批阅学生的毕业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并根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上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
4、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指导教师应组织本组学生进行交流实习整理实习交流记录并在末尾须附上小组学生的实习成绩,记“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5、实习交流记录统一装在小组学号最前一位学生的实习资料袋里,并且在资料袋相应栏目中填写清楚;
6、为方便实习信息核查,指导教师应将每个学生的实习成绩在该生实习资料袋的右上角注明。
四、实习方式
1、部分由院统一联系,部分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
2、学生应在某一固定岗位上独立完成实习任务,在完成好该岗位实习任务的前提下,也可换岗一次进行实习;
3、各教研室和实习单位分别指派责任心强、素质高和经验丰富的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专业教师的指导采用定点指导和巡回指导、当面指导或邮件指导或电话指导、日常检查和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小组负责人由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各教研室主任担任,具体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由各教研室负责。
六、实习考核
1、实习考核由实习单位鉴定、实习半月报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小组交流以及实习的日常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巡视情况等几部分组成。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级评定。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