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周宁县人民法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 发布时间]: 2009-02-08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09年2月5日,法学院倪朝兴党委书记、主持工作的邹雄副院长与黄辉副院长到周宁县参加福州大学法学院、周宁县人民法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共建仪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处黄石勇处长、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文海副院长、周宁县人大林建强主任、福州大学法学院主持工作的邹雄副院长分别在共建仪式上向参会的周宁县法院全体法官们致辞和发表讲话,周宁县法院院长与福州大学法学院倪朝兴书记在基地共建仪式上签订协议和揭牌。

 

“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共建,一方面利用法院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为法学院学生的实习实践提供基地,为教师的科研调研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利用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成果,与法院法官在学术与专业上交流与合作,建立理论与实践的密切联系。

 

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实现学校与法院的资源共享,形成法律教学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让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周宁法院的司法工作共同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