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9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

[ 发布时间]: 2009-02-22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0-1法学院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与要求

根据教务处[2009]5号文修改

时间:2009-2-12

 

一、时间安排

论文指导起止时间:2~17周(2009年2月15日~6月7日)
1、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初定选题:2月15日~2月21日
2、学生提交文献综述:2月22日~3月7日

3、开题报告及论文大纲:3月8日~3月14日

4、提交论文细纲:3月15日~3月28日

5、初稿:3月29日~5月2日
6、二稿:5月3日~5月16日
7、定稿:5月17日~5月30日
9、答辩:

(1)小组答辩:5月31日~6月6日
(2)大组答辩(二次答辩):6月7日

二、论文后续工作安排
(1)提交论文成绩:6月7日~6月10日
(2)写评语、上交所有材料:6月11日~16日
三、要求
(一) 学生
1、下载并与导师共同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任务书

2、围绕论题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3、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4、3月7日前,四个班长负责将四个班级同学的毕业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情况按学号填报(下载填写《4-1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交给教学办。
5、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正稿<10000 字>(正本论文的内容及其顺序依次为:毕业论文封面、(中文版)内容摘要及关键词、(英文版)内容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附录或后记(可选项)。(应提交三份参加答辩,答辩之后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存档)。

6、记录导师指导情况,并下载填写《2-11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共8份。

7、除了论文第一本资料(定稿)之外,其他材料装订成毕业论文第二本资料。内容及其顺序如下:封面、目录(第二本资料封面及目录见法学院网页《2-1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第二本资料封面及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提纲(大纲)、论文提纲(细纲)、外文翻译原文、外文翻译译文、中期检查表、诚信承诺书、论文指导记录表(8份)。

8、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等表格,学生下载、填写抬头提交导师,三份表格不装订,另外装在资料袋中。

9、光盘

10、毕业论文资料袋由法学院教学办统一提供
11、校优秀论文的学生,另交优秀论文全文和摘要、光盘各一套。

(二)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成员
1、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

2、指导教师填写《3-1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师指导时间及地点安排表》。
3、指导教师定期按计划指导学生毕业论文。
4、指导教师每两周提交一份教师指导记录,共8份。

5、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诚信承诺书上签署意见。
6、按照院教学办安排,进行小组答辩与大组答辩。
7、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上签署意见、评分及签字盖章。

(三) 教研室

1、2月28日前填写好《3-1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教师指导时间及地点安排表》,将本教研室各老师的毕业论文指导时间与地点及指导学生姓名名单汇总后,书面、电子版各一份,交教学办。
2、5月30日前填写好《3-2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小组答辩安排表》,书面、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学办。
3、6月18日前汇总本教研室的毕业论文情况登记及成绩表,填写《4-3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书面、电子版各一份,报教学办。
4、6月18日前将优秀学生论文情况报教学办。
5、6月20日前收齐本教研室老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资料,根据教学办要求放置指点地点。

(四) 教学办

1、3月10日前汇总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报教务处。
2、5月15日前将毕业论文题目统计表、毕业论文中期自查总结(含毕业论文类型、毕业环节进行方式、导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毕业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是否规范、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学院对毕业环节有无规范化和量化指标等)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5月下旬学校将进行检查。
3、5月30日前汇总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报教务处。
4、6月18日前收齐各教研室老师指导的学生论文资料,汇总毕业论文成绩表、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毕业论文情况汇总表。起草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5、6月18日前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全文和摘要以光盘、书面各一套上交;并附《4-5福州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毕业论文有关事项严格依照教务处制定的《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0-2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资料规范2008修订版》的要求。

2、毕业论文的字数要求达到10000字,译文要达3000字。
3、每周根据指导教师的安排,至少参加集体辅导一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集中辅导时,该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所有学生应当全部参加,指导教师应当做好指导记录。
4、严格遵守毕业论文时间安排,不得延误。

 

说明:本文件所涉及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和格式文本均见法学院网页:http://lawschool.fzu.edu.cn/index.asp资料下载

 

 

福州大学法学院

200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