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清生,副教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社会法学、环境法学,民商法学与社会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个人坚信,无论法学科研还是法律实务,逻辑是第一要诀,法学科研与法律实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对于法学科研与法律实务,只要掌握了基本方法,两者都不是难事,只是时间问题。从事法学科研与法律实务获得了进展,其喜悦之心如同解决了一道数学难题一样,令人心旷神怡。
《债法总论》课程简介
《债法总论》是关于债法最基本理论的内容,从债的发生、履行到债的消灭,都是债法总论研究的对象。债法总论所涉面很广,关系到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甚至直接关系到物权内容,但在本科课程中,其内容简单而停留表面。作为研究生课程,只要你费一些时间去研读某一问题的当前研究现状,在群体力量的共同作用下,你会发现她另有一片天地:她不仅是知识的掌握,更是知识的运用;她不仅理论,而且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