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10-22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7]17号、附件)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参照上述文件精神开展本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由研究生院直接确定名单并公示,学院无须组织评审及报送材料。

考虑到人数偏少的小专业(如统考生人数少于等于3人)无法按照文件上成绩百分比来衡量学生的优秀程度,各单位可酌情申报,建议按以下标准把关:学生初试成绩和总成绩都位居专业第一,复试成绩高于70分,且初试成绩总分高于国家分数线60分以上,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初试成绩总分高于国家分数线40分以上,可申请二等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于10月16-18日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并打印交给学院经办老师。

2.学院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公示。

3.学院经办老师根据实际评审情况,登陆系统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学院经办人员“横向”打印一份“上报名单”,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4.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学金名单并发放奖金和证书。

附件:福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7]17号)(可直接点击查看文件)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