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 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 2021-09-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838)和《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辉

成员:吴雪、蔡剑英、李智、张旭东、沈跃东、贾丽萍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符合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确定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略

成员:略(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

专家审核小组职责: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对申请者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择优确定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的初选名单。

三、推免考核回避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填写报备声明。

    2.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具体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推免工作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推免工作产生应试倾向,同时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因此,本年度推免分为一般推免程序和破格推免程序两种类型。

(一)基本原则规定

    1.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我院共有9名推免名额,按照1:1.5比例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含破格程序推免生)。

    2.推免生初选名单包括一般程序推免和破格程序推免的学生。其中,经破格程序推免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初选名单由专家审核小组确定,且不超过学院推免生名额的20%

    3.推免生英语成绩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78分以上(含78分);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

(二)一般推免程序

    1.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等证明材料。放弃申请者,应提供书面放弃承诺书。

    2.学院接收学生申请表后,计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3.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内容包括学分绩点成绩和德育测评成绩。具体计算权重如下:

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95%,德育测评成绩(注:按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5%+德育测评成绩×5%

(三)破格推免程序

    1.符合“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基本条件的学生,经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正教授联名推荐,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等证明材料。放弃申请者,应提供书面放弃承诺书。

    2.学院接收学生申请表后,由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3. 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为前20%,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科生,可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基本条件:

1)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本科导师二作)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2)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学科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优异成绩和重大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的。具体赛事及获奖条件:“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八强以上;“联合信实杯”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八强以上;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二等奖以上;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二等奖以上。

3)作为突出主力成员参加上述赛事并获得“优秀辩手”等个人荣誉,且多次作为主力成员参加全国、全省相关领域赛事并获得优秀成绩的。

4)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获得金奖的绩点排名可放宽至本专业同年级前35%,银奖的可放宽至25%。该政策从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第四届国赛起执行。

(四)初选名单公示

学院根据一般推免程序择优确定9名推免生,其后,按破格推免程序择优再确定1-2名推免生,其余作为候补推免生,913日在学院布告栏及院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招考中心。


                                                                                       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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