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4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分党校第十三期培训班开班仪式于法学院院办215会议室顺利举行。福州大学组织部副部长徐宏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黄侨彬、法学院15级辅导员茹晓冬出席了此次开班仪式。
本次开班仪式由黄侨彬副书记主持,徐宏志老师担任主讲人,做题为“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的培训。课上,徐宏志老师从“未入党的门,先做党的人”这句话入手,深刻地剖析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引导全体学员端正自己的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之后,徐宏志老师又从四个方面对这堂课的主要内容进行重点讲解,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基本要求、了解入党手续、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入党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其中,徐宏志老师详细解析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第十条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条文的规定,明确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分析了党员的起码条件、基本条件与具体条件,并对全体学员提出了切实处理好“红与专”、“能当干部与能入党”、“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班级集体与学生社团的关系”的具体的要求。
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希望全体学员都能够在学习工作中逐渐提高自己,努力向党组织靠近,争取早日跨入党组织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