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下午2:30,福州大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坚持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于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功举办。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周叶中教授受福州大学宣传部和福州大学法学院之邀,担任讲座主讲人,福州大学黄志刚副校长担任主持人。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周叶中教授担任主讲人)
(福州大学黄志刚副校长担任主持人)
会议伊始,周叶中教授便引用习近平同志“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讲话借以说明依宪治国的地位和重要性。随后,他从宪法的基本内涵、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发展的经验四个方面展开了论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人权的根本保障书;是依法治权之法;是公民的生活规范。周教授强调,我们既要从本质角度来理解宪法,更要从具体角度来认识宪法;既要强调“国家”意义上的宪法,更要强调“公民”意义上的宪法;既要重视“政治”层面上的宪法,更要重视“生活”层面上的宪法。
此外,周教授认为我国宪法发展的经验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第二,坚持立足国情,形成宪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发展的基本依据。第三,坚持循序渐进,促进宪法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良性发展的政治保证。
最后,周教授提出加强宪法实施是树立宪法权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要着重做好“增强宪法观念,形成宪法思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健全宪法实施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这五方面的工作。而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则是加强宪法实施的根本目的。
周叶中教授言辞幽默风趣、演讲条理清晰,在加深与会者对于“坚持依宪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认识的同时,更进一步明晰了法学院在宪法及其相关法上的研究方向。
(会议现场)
文/尚怡瑾 图/尚怡瑾 核稿人/范文凤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