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法学院在模拟法庭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校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全院正式党员参加了会议,预备党员列席了会议,大会由院党委副书记蔡剑英主持。
(选举大会现场)
(张弘书记宣读批复)
(蔡剑英副书记主持选举大会)
会议全体通过了《出席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及《出席中国共产党福州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按照选举工作条例的要求和程序在确定的5名候选人范围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投票选举,正式选举产生4名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圆满结束。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