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校团委、基层党支部推荐,我院党委于 2026年3月20日备案,同意确定王冰等34名同志为发展对象,选送参加校党委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现将备案名单公布如下:
基层党支部推荐:
2023级法学(1)班本科生党支部4名:朱娟红、叶璇、刘尔迪、杨鹏熠
2023级法学(2)班本科生党支部2名:王炯欢、孙思颖
2023级法学(3)班本科生党支部2名:王佳祺、杨晓晖
2023级卓越生态法治实验班本科生党支部1名:李瑶
2024级本科生党支部13名:徐紫莺、陈子珺、陈诗颖、余岳、尤嘉仪、刘胤泽、李政潞、何思函、许佳琪、郭夏颖、杨桂荣、吴若凡、沈可欣
2023级博士研究生班党支部2名:高瞻远、陈陆洋
2024级法学硕士一班党支部1名:王冰
2024级法学硕士二班党支部1名:王羽心
2024级法律硕士一班党支部2名:张心阳、徐志强
2024级法律硕士二班党支部1名:吴仁恒
2024级法律硕士三班党支部1名:丘观红
202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一班党支部1名:陈昕
202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二班党支部2名:齐薛、郭悦
教工第二党支部1名:刘海宇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办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