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要求,经过群团组织推优(党员推荐)、各党支部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审查等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备案工作,现对拟备案的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党支部9名:刘彦君、杨鹏熠、王升阳、陈可欣、王炫琪、王炯欢、高阳珍、史晓禹、黄渭珺
法学院2024级本科生党支部20名:陈子珺、巫佳妍、庄慧娟、陈诗颖、高亚岑、何思函、尹美杰、尤嘉仪、余岳、郑馨蕊、李政潞、吴若凡、许佳琪、杨桂荣、郭夏颖、钟婉娟(接续培养)、赖以弘(接续培养)、沈可欣(接续培养)、林彦辰(接续培养)、黄雨萱(接续培养)
2023级博士研究生党支部1名:高瞻远
法学院2024级法学硕士一班党支部3名:谢鸿翔、周浩元、殷虹
法学院2024级法学硕士二班党支部4名:李湘屿、常雅慧、李静婕、杨佳怡
法学院2024级法律硕士一班党支部2名:汪文钰、张心阳
法学院2024级法律硕士三班党支部2名:吴悠、黄俊韬
法学院202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一班党支部3名:廖富珍、游星宇、陈昕
法学院2024级法律(非法学)硕士二班党支部3名:郭悦、吴奕敏、周若雯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591-22866298
中共福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