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件精神

[ 发布时间]: 2023-03-09 [ 来源]: [ 阅读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6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领会《意见》精神,并就学院贯彻实施方案开展研讨。法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陈胜、李辞、鄢德奎等教师代表参加学习研讨。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吴雪书记主持。

在学习研讨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关于教育工作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论述。在此基础上,大家分别就研读《意见》的思考体会展开交流,对福州大学法学院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的举措提出意见建议。

首先,黄辉院长围绕《意见》提出的办学政治方向、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和组织领导保障等版块内容进行了领学。黄辉院长指出,学院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各方面工作任务,系统深入地做好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这两项办学主责主业,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到法学教育教学全过程,优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人才培养规模质量,进一步调整充实福州大学法学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和师资人才队伍,推动具有地方特色法治理论的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法学学科的学术考核评价制度的完善,加强学院的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全面巩固并提升学院在上个阶段的“双一流”建设成果。

接着,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自教学研究领域和分管工作充分交流想法,提出了具体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意见》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和当前及今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着眼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实践价值,为福州大学的法学教育改革、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科学指引和基本遵循。与会人员认为,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坚持遵循法学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

吴雪书记在总结时表示,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意见》的出台为学院开展新一轮学科建设和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指明了前进方向。学院要紧紧把握历史机遇,把《意见》中各项部署落实到学院的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学术科研成果水平,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快推进“11个一流”建设,落实“1445战略工程”,持续打响百条任务攻坚战的任务目标,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全面实现法学院在新阶段的高质量发展。

文案:陈荟芳

图片:陈荟芳

编辑:叶秋雪 王家庶

责编:程凌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