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下午,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党委副书记张泓(主持工作)、副院长蔡晓荣一行到三明中院,就开展院校合作共建事宜进行座谈。三明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丽青出席座谈并讲话,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志强、沈小放参加座谈。

会上,生态庭负责人张连财详细介绍了三明法院“三四五六”生态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少年庭负责人郭婕对完善附条件缓刑、不定期刑、家事案件离婚冷静期分阶段审理等少年家事审判制度创新畅谈了感想;刑二庭负责人徐仲伟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探讨了“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理论问题的司法困境;刑一庭负责人傅树朝以毒品犯罪、危险驾驶罪为例阐述立法与司法在定罪量刑方面的冲突。
黄辉院长介绍了福州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师资科研等方面的特色,并强调希望充分发挥福州大学在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团队和理论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共建合作,建议举办院校间疑难案件讨论沙龙、试行在校研究生任人民陪审员等,在共建形式和内容上探索创新。

姚丽青代院长表示对福州大学法学院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福大法学院提出的共建意向和合作建议表示欢迎。希望通过此次座谈,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审判实务方面的沟通交流,实现互惠共赢,为双方共同提升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双方可在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互动方面探索全方位、多角度、多领域的共建合作,下一步将具体协商研究共建主题、共建内容、共建形式,拓展合作范围,推动法院司法审判和法学院教学科研共上新台阶。

会后,黄辉院长、张泓副书记(主持工作)、蔡晓荣副院长一行还参观了司法服务中心、圆心法庭、永安生态基地等场所。姚丽青代院长、沈小放专委等陪同。期间,黄辉院长、张泓副书记(主持工作)、蔡晓荣副院长还与三明永安法院陈颖院长交流进一步共建事宜,就生态亭、学生的实习、法官论文写作指导等事项进一步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