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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法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共建签约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7-07-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7年7月10日上午,沙县人民法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在沙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顺利举行。沙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建章、副院长颜福妹、副院长张联斌、主任罗火生、专职审委会委员曹家东、张岳以及沙县法院中层干部、青藤法学社社员、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党委副书记张泓(主持工作)、副院长蔡晓荣、辅导员老师段炼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颜福妹副院长主持。

 首先,双方分别介绍共建单位及到场领导情况。随后,由沙县法院张建章院长致辞。张院长对福州大学领导班子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此次共建仪式的目的,一是为学校提供法学实践基地,二是提升法院理论科研实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天然的联系,实现共建是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是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途径。

签约揭牌现场

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

 紧接着,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院长在致辞中表示,为了进一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建立,必须将工作扎根于司法实践,注重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引进法院理论研究,同时借此契机提升沙县法院科研实力。

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泓(主持工作)


沙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建章

 最后,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双方领导为共建基地揭牌并合影留念。共建仪式促进了实务工作与教学科研相辅相成,实现了法律实务部门与高校更全面更有效的合作互动,从而推动了双方共同发展。


揭牌仪式


签约仪式

揭牌仪式

与会人员合影

 本次合作中以福州大学法学院与沙县法院为共建科研基地的契机,约定双方立足各自优势和独特资源,在法律实践教育、人才教育、科学研究等诸多领域开展诚挚合作。同时双方希望借助此次共建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理论科研、审判实务等方面的交流,实现互惠共赢。

文/黄佳媚  图/蓝丽婷  核稿人/颜钰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