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共建

福大、师大两法学院与福州中院成功举办院校共建交流会

[ 发布时间]: 2016-07-05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6年7月5日,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院校深层共建交流会。会议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召开,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王巧萍书记、院长黄辉教授、副院长蔡晓荣教授、教学办主任蒋凌申博士应邀出席本次会议。

院校三方高度重视此次共建交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实践教学与科研的部门负责人,欧阳春副院长、政治部陈若望主任、研究室甘力主任、教培处张勇副调研员、司改办干部张国庆、研究室干部夏文忠出席交流会福建师范大学法院李锋书记、院长李旭霞教授、副院长张莉教授、副院长王新红教授、党办主任张弘老师应邀到场出席。

出席交流会的中院人员

出席交流会的福大、师大法学院人员

会议中,福州中院同志回顾了福州市法院系统在院校共建以来所收获的丰硕成果,对福州大学法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表达感谢之情,同时也检讨了法院方面在共建中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空间,希望在司法改革的新背景下,能够将院校间的交流合作提升新的高度,在法官助理、法官专家会议、学术沙龙、课题合作、专业硕士导师方面再有新的突破与进展,共同创新合作培养应用型的法学人才的新模式。

中院欧阳春副院长发言

中院政治处陈若望主任发言

中院研究室甘力主任发言

王巧萍书记和黄辉院长向福州中院长期以来在实践教学与科研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承诺将充分发挥福大法学院的学术和人才优势,以及青年教师的学术活力,配合福州法院系统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升实践和学术能力。蔡晓荣副院长与蒋凌申博士对实践教学、科研合作中的细节部分进行进一步交流磋商。

王巧萍书记发言

黄辉院长发言

蔡晓荣副院长发言

师大法学院林旭霞院长、张莉副院长、王新红副院长也对院校共建,提出诸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并希望福大与师大法学两院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并以此为平台共同提升与法院系统的合作水平。会议中,三方以此为契机,就闽都法官和教师交流论坛达成初步意见。

师大法学院李峰书记、林旭霞院长听取意见

师大法学院教师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