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共建

我院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 发布时间]: 2023-11-11 [ 来源]: [ 阅读次数]:

11月1日,我院与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共建协议签约暨授牌仪式在晋安区人民法院举行。我院院长黄辉教授、院长助理李辞副教授、晋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朝晖、晋安区人民法院有关同志以及其他兄弟院校有关领导出席签约暨授牌仪式。

黄勤武院长对六所高校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诚挚感谢,并就共建实践基地提出三点展望,一是坚持科学育人、强化共融共有,合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坚持实践为先、加强资源共享,促进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良性互动;三是完善合作机制、推进协同创新,推动院校合作取得实效。

黄辉院长代表高校致辞并表示,共建实践基地是扎实推进法院与高校合作共建,促进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实务有效衔接的有力举措,是将法治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资源引进高校的积极创新。福州大学法学院将与其他兄弟院校一道,努力推动双方在人才培养、法学实践、学术交流、课题调研等方面深度合作,助力法学教育和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后,黄辉院长代表学院与晋安区法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授牌。


约授牌仪式后,院校双方举行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加强院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展开交流。


图文:李辞

核稿:陈荟芳

编辑:严颖萱 周奕焱

责编:王家庶

【法学院青年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