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上午10:00,“‘环境’是环境资源法学的逻辑起点”专题学术讲座在法学院院办2楼会议室顺利举行。主讲人为中国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蔡守秋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部分研究生与博士生参与了本次讲座。
首先,蔡守秋教授大致介绍了近年来国家针对环境资源法制定颁布的重要政策法律文件并详细讲解了这些重要政策法律文件中的基本理念、原则和制度。他详细讲解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等重要理念,分析了“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随后,蔡教授从民法,行政法到环境资源生态法对公众共用物的概念,意义和治理之道作了详尽的分析和解说,提出三种财产协调发展的理念。讲座的最后,各位同学就蔡守秋教授的讲座内容以及著作等内容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并提出自己的问题,蔡教授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并对在场的学生们进行了鼓励。
蔡守秋教授“‘环境’是环境资源法学的逻辑起点”的讲座圆满成功,蔡守秋教授精彩的发言也引发了同学们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