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上午,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部级研究重大课题《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制度研究》启动会在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徐华副主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祝昌霖庭长,福建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荣文副所长,福州大学社会科学管理处江永真同志等领导、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课题主持人叶知年教授对课题的选题背景、研究价值、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相关思路等进行了全面的介绍。指出,课题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的基础理论,二是域外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制度比较和借鉴,三是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制度的对策。针对课题研究中涉及的难点问题、争议问题,向与会领导、专家征求意见和建议。
与会领导、专家认为,课题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出发点,以环境保护为视角,提出自己的研究之点,即从宏观上指出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具体设计。这不仅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课题组应结合民法典编纂和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修改的契机,对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作适当调整。
课题组成员认真听取了与会领导、专家的评议,叶知年教授代表课题组向与会领导、专家表达感谢,并表示将积极吸收与会领导、专家提供的宝贵意见和建议,针对课题研究难点、争议以及不足之处进一步优化研究方案,力争圆满完成课题任务,为我国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评估法律制度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