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下午三点,福州大学法学院“东南法学名家讲坛”邀请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高利红教授,在法学楼216做了“财经体制和环境法的实施”讲座。出席座谈会的还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余耀军教授、福建警察学院科研处谢天长处长以及法学院部分师生。
高利红教授以丹江口的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为例,用大量的案例、文献、图表和数据讲授了财政体制与环境法实施的内在联系,阐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三重变奏:从政府主导到政府关系与经济关系的双重协奏再到环境关系的的强势凸显。
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丁国民教授主持讲座,认为高利红教授分享的研究成果体现了一个学者“用脚做学问、用心做学问、用脑做学问”的敬业精神。与会师生与高教授进行了热烈互动,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高利红教授发表讲演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