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晚上七点,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婉玲教授主讲的主题为“经济法对传统法学的超越”的座谈会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216会议室顺利举行。座谈会由法学院副院长丁国民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和研究生出席本次座谈会的。
陈婉玲教授从如今的经济法现状引入座谈会的主题,她指出如今我国在经济法方面的情况并不乐观,并且讲述了自己近年来在这方面的成果。陈婉玲教授表示,对待经济法,我们要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待,不能仅仅停留在过去,经济法刚刚产生的背景和现在不一样,在传统的经济法中,经济法就是政府干预法,这表明传统观念中,经济法既要管市场又要管政府,这使得经济法与行政法两者混在了一起。陈婉玲教授以反垄断法为例来说明该如何把握经济法的关注点和侧重点,并且比较了经济法与民法的异同点。最后,陈婉玲教授从经济法的主体、多元性、整体性、扩张性这四个方面来详细的讲解了经济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超越,并在互动环节中耐心的回答了同学们的问题。
讲座现场
陈教授发表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