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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专题讲座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6-11-11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6年11月8日晚七时,“公众共用物的良法善治”专题讲座在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楼217报告厅顺利举办。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是福州大学讲座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蔡守秋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春林教授主持本次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还有法学院的博士生和研究生代表。
    蔡守秋教授从公众共用物、公众共用物悲剧、公众共用物治理等几个关键问题入手,对当今社会环境的良法善治作了精辟阐释。蔡教授认为,应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公众共用物的概念和内涵,并将其作为物、财产或财富的一种类型;防治公众共用物悲剧的传统方法是将其转变为排他性产权的客体,将其私有化或国有化;应采用新型公众共用物治理模型,即通过法治和善治实现公众共用物的综合治理。
    法学院部分老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

蔡守秋教授发表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