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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民商事判决在台湾的承认与执行”学术沙龙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6-11-23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6年11月20日晚,“大陆民商事判决在台湾的承认与执行”学术沙龙在法学楼216学术报告厅顺利举办。担任本次沙龙的主讲嘉宾是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何佳芳博士,沙龙由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春林教授主持,出席本次沙龙的还有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代表。

何佳芳博士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经验,从四个方面向同学们详细解读了对于大陆判决台湾所采取的裁定认可执行制度。何博士首先强调了承认外国裁判的必要性,并指出这不仅是对既判力的尊重,更是对当事人正常期待的保护,能够起到稳定国际民商事交往的作用。其后,何博士通过例举法国和意大利对外国裁判的承认制度,引出了台湾采取的自动承认制度。最后,何博士还重点围绕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402条详细讲述了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裁判的条件。

互动交流的过程中,何佳芳博士悉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鼓励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多思考,以此加深理解和认识。

何佳芳博士发表讲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