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下午3:00,“天理,国法与人情”专题讲座于福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朱苏力教授担任讲座主讲人,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院长担任主持人。我院及兄弟院校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朱苏力教授从考量天理、国法与人情的历史渊源谈起,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制与社会进步的关系,提出“经济基础影响法律实践”。紧接着,他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西方近代法学流派的角度分别对天理、国法与人情进行定义,并进一步指出了天理与人情对于国法的意义与作用。随后,朱苏力教授在谈及天理、国法与人情的秩序问题时,例举无锡胚胎案、西安药家鑫案、南京“虐童案”等社会热点案件说明天理、人情与国法的冲突,引发在场师生的思考。讲座最后,苏力教授就“天理、人情能否法条化”的问题,从条文化的难度与弊端两个方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讲座后的互动环节中,现场气氛热烈,朱苏力教授与在场师生针对“同案不同判”、“信访机制”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朱苏力教授观点新颖,语言生动,启发性强,不仅加深了在场师生对法、理、情三者关系的认识与理解,也为与会师生研究法律实践提供基础性指导。
文/沈烨娜 图/王人平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