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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法学院“天理,国法与人情”专题讲座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 2018-11-12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8年11月12日下午3:00,“天理,国法与人情”专题讲座福州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朱苏力教授担任讲座主讲人,福州大学法学院黄辉院长担任主持人我院及兄弟院校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朱苏力教授从考量天理国法与人情的历史渊源谈起,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法制与社会进步的关系,提出“经济基础影响法律实践”。紧接着,他从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和西方近代法学流派的角度分别对天理、国法与人情进行定义,并进一步指出了天理与人情对于国法的意义与作用。随后,朱苏力教授天理国法与人情的秩序问题,例举无锡胚胎案、西安药家鑫案、南京“虐童案”等社会热点案件说明天理、人情与国法的冲突,引发在场师生的思考。讲座最后,苏力教授就“天理、人情能否法条化”的问题,从条文化的难度与弊端两个方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讲座后的互动环节中,现场气氛热烈,朱苏力教授与在场师生针对“同案不同判”、“信访机制”等诸多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朱苏力教授观点新颖,语言生动,启发性强,不仅加深了在场师生对法、理、情三者关系的认识与理解,也为与会师生研究法律实践提供基础性指导


文/沈烨娜  图/王人平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