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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陈瑞华教授莅临我院开展讲座

[ 发布时间]: 2018-11-03 [ 来源]: 暂无 [ 阅读次数]:

2018年11月3日晚7点,“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莅临我院,在232中模拟法庭开展“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与反思”专题讲座。我院李辞老师主持讲座。我院及兄弟院校师生参加讲座。

讲座伊始,陈瑞华教授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为切入点,概括了衔接《监察法》、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缺席审判制度以及完善辩护制度等四方面修法动向。

其后,陈教授从证据法的内涵、原则、规则、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等角度对我国证据法的发展做了梳理与点评。陈教授指出,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涵盖证据裁判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直接和言词原则、证据合法原则等。在此基础上,陈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具体重点讲解了证据法的两大规则,即证明力规则和证据能力规则。

陈教授着重强调要重视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并提出证据保管链条完整性证明的五个要素:第一,来源的可靠性;第二,收集提取过程的完整记录;第三,封存状态移送;第四,证据保管的完备性;第五,在法庭上证明同一性。

最后,陈教授对我国刑事证据法的发展作了简要有力的评论和反思,其认为冤假错案的大量披露、对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人权观念的发展,这三个因素大大推动了刑事证据法的发展,并从“法律渊源庞杂”、“过分重视真实性”等方面指出了我国在该领域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在讲座后的师生互动环节中,陈教授与在场师生针对“审判阶段补充侦查”“捕诉合一的检察权配置改革”与“监察制度改革”等热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陈瑞华教授逻辑清晰,条例分明,内容前沿,点评犀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启发性,加深在场师生对我国刑事证据法的了解,也激发了与会者进行证据法学研究的兴趣。


文/方旖钐、范文凤  图/吴舒瑶  核稿人/王诗宇

法学院通讯社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