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上午,“思维传统视野下中国法治模式的应然面向”主题讲座于福州大学旗山校区法学楼232会议室顺利举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会长李拥军教授担任主讲人,福州大学法学院贾丽萍教授担任主持人,福州大学法学院郭武教授、吴杰副教授、王雨荣副教授担任与谈人,院内部分师生共同参与了本次讲座。


李拥军教授由思维方式传统对国家法治模式选择的重要意义引入讲座主题,从“中西思维方式传统的差异”“西方的思维方式传统与法律传统”及“中国的思维方式传统与法律生长的特有面相”“中西思维方式传统的交合与现代法治的转向”“思维方式传统融合视野下当代中国法治模式的路径选择”五大方面进行系统论述。
首先,李拥军教授以中西思维方式传统的差异为切入点,提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核心特征在于“合”,中国的思维方式传统孕育了其开放性、实用性的法律结构和司法适用;而西方传统思维方式的核心特征则在于“分”,并由此催生出了西方法律的形式主义传统。接着,李拥军教授指出,中西方思维方式在当代出现了融合的趋势和可能。基于此,李拥军教授着重分析中西方在思维形式与法律实践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和共同性,深度阐释了中西思维方式传统的交合与现代法治的转向。最后,李拥军教授总结道,当下中国在从传统迈向现代的过程中,需要思维方式转换,但这种转换绝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要实现中西思维融合后的升华。李拥军教授强调,当代中国需要构建融合中西的综合性思维,以此塑造具有本土特质的法治模式。讲座后,听讲学生积极提问,李拥军教授对问题一一解答。
在与谈交流环节,与谈人郭武教授、吴杰副教授和王雨荣副教授分别围绕讲座主题,结合自身的学术积累与教学经验,从法学方法论的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以及中西方法律的协调与融合等发表了个人的思考。




李拥军教授的本场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关怀,引发听讲师生对中国思维方式传统与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进一步思考。整场活动气氛热烈、交流充分,取得了良好的学术效果。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文案:苏秀雅
核稿:王雨荣
编辑:邵荧荧
责编:陈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