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法学名家讲坛|彭诚信:数智时代法学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些许思考

[ 发布时间]: 2025-10-28 [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4年10月17日下午15:00,东南法学名家讲坛之“数智时代法学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些许思考”于法学楼233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彭诚信教授主讲,由我院贾丽萍教授主持,我院丁凤玲副教授、廖丽环副教授和苏可桢副教授担任与谈人。

25326

讲座伊始,贾丽萍教授代表福州大学法学院对彭诚信教授表示热烈欢迎,并向与会师生介绍了彭诚信教授的在法学领域的重要影响力。彭诚信教授说道,福州大学法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长期以来保持友好的联系,互相交流教学政策和人才培养方案,此次讲座正是借助凯原法学院一行到福州大学法学院进行调研交流之际,向福州大学法学院师生分享有关数智时代学术研究与法学人才培养的相关内容。

1D2CB

在讲座第一部分,彭教授首先介绍了数智时代的法学特性,他指出,数据和信息只要有人就会存在,但是不同时代对信息的保护程度要求不尽相同。此外,数据是可计算的,数据在数智空间当中通过区块链技术可以精准地汇集和传达,具有现实价值。彭教授还着重强调,数智法学必须放在数智空间中讨论,接下来对于数智法学的讨论均是以数智空间为背景进行的。

接着,彭教授分别从信息数据的客体属性、法律属性和权利属性等方面分析数智时代的信息数据。彭教授指出,在客体属性上,要将数据信息与其他客体概念相区分,数据信息不是单纯的物、不具有创新价值,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和物权法尚无法对其进行充分保护;在法律属性上,要明确财产和人格在法学上是无法通约的,为了解决个人信息作为个人权利的不可转让性与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二者之间的“悖论”,必须实现个人信息财产价值的外化,将数据信息分为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其中个人信息具有人格属性,而数据信息具有财产属性,从而解决个人信息法律属性界定上的冲突;在权利属性上,需要对数据信息进行确权,彭教授指出,目前数据确权仍存在着数据的跨界性、主体的不确定性、客体的不确定性、内容的不确定性、伦理的内置性以及责任的立体性等问题。谈到数智空间的伦理问题,彭教授深刻感叹道,数智法学空间中的恶丝毫不比线下的少,甚至比线下的更为恐怖。

1182F

讲座第二部分,彭教授围绕数智时代法学人才培养提出四点建议。他指出,法学人才培养需突破学科壁垒,兼修数学、工程学等知识以适配时代需求;还需具备国际视野,拓展跨国学习维度,在学科研究中融入普通法思维,吸纳普通法所具有的开放性特质;需强化伦理与安全双重意识;更需夯实基础学科根基,唯有立足基础,方能支撑在法学领域的长远发展。

讲座的最后,与谈人丁凤玲副教授、廖丽环副教授和苏可桢副教授分别发言,从数智法学体制构造的稳健性、人格权可交易性问题以及跨专业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等发表了个人的思考。

D5C9

此次讲座无疑为同学们提供了数智时代下法律学习的新视野。彭教授结合国内外法律实践,深入浅出地向在场师生解释了数智时代下的法学前沿问题,对于培养视野多元、思维立体的新型法律人才具有显著的启发意义。



福州大学法学院青年通讯社

文案:陈芷君

图片:朱墨

核稿:苏可桢

编辑:林凯琪

责编:陈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