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陈怀熙等34位同学为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公
经支部讨论通过并报院党委预审,拟确定以下34位同学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4月20日。如有异议,欢迎师生在此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院党委或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公示对象:
法学院2004级法学(1)班本科生党支部:陈怀熙、李锦胜、左颖颖
法学院2004级法学(2)班本科生党支部: 苏玉莲、林亚月
法学院2004级法学(3)班本科生党支部: 郑燕燕、徐贝霞、王敏、陈志彬
法学院2004级法学(4)班本科生党支部:黄一彦、范兆城、邱瑜谊
法学院200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党支部:甘乐、林兆龙、罗冠华、蓝毅虹、武讲、张民国、汤尤佳、温志勇、谢云飞
法学院200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1)班党支部:叶国斌、涂广涛、李晶、王坤
法学院200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2)班党支部:郭杭、金铭、张译天、林妍、刘秀丽、严有红
法学院2007级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党支部:谢红英、王涛
法学院2007级环境法与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党支部:蔡鸳鸯
公示电话:22866298(院党委办)、22866283(院学工办)
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