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党支部
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安排
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目前正值暑假的实情况,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院学生党员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提出以下要求和安排:
一、学习内容
中组部《关于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组发[2009]11号)以及吴大观同志主要事迹等材料。
二、学习形式
暑假期间,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学生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生党员座谈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学生党员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方式,例如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广大学生党员要认真收听收看吴大观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全院学生党员能够更好地学习吴大观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切实提高学习的实效性。
三、 具体要求
1、7月29日-8月4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的有关材料发至各党支部书记邮箱,支部书记负责将学习要求通知本支部每一名党员,并将学习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党员。学生党支部召集留校学生党员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体会。
2、8月5日-8月19日,各支部书记要组织好本支部成员通过网络、QQ群等形式开展支部民主生活会等活动,要结合现有材料和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wdg/index.htm)上信息认真学习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全体学生党员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各支部要在本支部中开展向吴大观同志学习的征文活动。各支部书记收齐心得体会和征文后,将材料统一发至邮箱xwfzu@163.Com。
3、各党支部要注意了解和收集党员在学习活动中的反映,以及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有关情况务必于8月3日、8月18日前分两次将《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E-mail:xwfzu @163.com)。
开展学习吴大观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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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收看吴大观先进事迹(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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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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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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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演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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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学习
心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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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征
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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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网上学习讨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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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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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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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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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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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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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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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电话: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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