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社区委员会对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检评情况结果,现对未达标宿舍及同学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鉴,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宿舍安全意识及宿舍卫生水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环境。
卫生未达标宿舍:
大一:程冠、雷俊杰
大二:无
大三:李洪金
大四:庄毅龙、19#115、31#306、31#316、
违规用电宿舍:无
未按时熄灯宿舍:
大一:19#:311,315
31#:无
大二:19#:无
31#:无
大三:19#:无
31#:无
大四:19#:103,116,118
31#:303,304,306,307,310,311,315
晚归:
无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