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2010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社区委员会对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检评情况结果,现对未达标宿舍及同学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鉴,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宿舍安全意识及宿舍卫生水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环境。
卫生未达标宿舍及个人:
大一:雷俊杰、31#510
大二:池婷婷、巫稳煌、邓永城
大三:许佳莉
大四:黄蕾、陈晓敏
违规用电宿舍:无
未按时熄灯宿舍:
大一:19#:218,302,309,310,408
31#:无
大二:19#:502
31#:403,410,414
大三:19#:无
31#:无
大四:19#:116,118,203
31#:304,306,307,311,312,314
晚归:无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