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批评
2010年10月31日至11月05日,学生处、后勤集团、学生社区委员会对学生宿舍安全及卫生进行抽查,根据检评情况结果,现对未达标宿舍及同学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学生以此为鉴,认真贯彻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宿舍安全意识及宿舍卫生水平,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宿舍环境。
卫生未达标宿舍:
大一:杨俊凯、吴伟盛
大二:吴苹苹、31#406、孔德南
大三:林志娟、尹志泉、林鸿平
大四:潘夏玲、杨开元、邹龙、陈炳杰
违规用电宿舍:无
未按时熄灯宿舍:
大一:19#:217,305,309,310,408
31#:611
大二:19#:410,418,504,
31#:406
大三:19#:604
31#:无
大四:19#:103,104,108,113,114,115,205
31#:无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1月10日